商务部:试点一年后 具备条件的试点措施将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 收藏

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情况。陈春江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积极推进《若干措施》落地实施。试点实施一年后,将由商务部按部署组织开展评估,具备条件的试点措施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压力测试。(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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